“蔣有記”,南京知名清真老字號餐飲企業(yè),最大的特色是牛肉鍋貼,號稱秦淮八絕之一。然而,自2004年開始,這家有著百年歷史的民族老店卻因“蔣有記”的商標歸屬問題,被蔣家后人蔣玉友推到了爭奪商標的戰(zhàn)場上。
歷經(jīng)8年爭奪之戰(zhàn)后,近日,經(jīng)法院審判,蔣玉友終于拿回了“蔣有記”。
1 歷史
歷經(jīng)時代變革
百年老店幾易其主
作為南京知名的清真老店,“蔣有記”牛肉鍋貼、牛肉餛飩等曾是不少老南京人記憶中的美味。但從2004年開始,這一老字號卻陷入了一場持久的商標爭奪戰(zhàn)。“蔣有記”創(chuàng)始人的后人蔣玉友將目前正在經(jīng)營的兩家“蔣有記”餐館告上了法庭,要求兩家“蔣有記”餐館摘牌,并賠償自己相關損失。
蔣玉友說,“蔣有記”距今已有90多年的歷史。1922年,他的爺爺蔣有才創(chuàng)立了“蔣有記”。傳給他父親蔣慶祺時,更名為“祺記蔣有記”。此后數(shù)十年間,經(jīng)營狀況一直不錯。
隨著新中國的成立,1959年,“蔣有記”不再是蔣家私有,而成了公私合營,但負責人還是蔣慶祺。然而,從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這個老店便變得不再與蔣家有關。1969年,“蔣有記”停業(yè),蔣慶祺被下放到沭陽農(nóng)村,蔣家人舉家離開南京,直到文化大革命結(jié)束后兩年,蔣慶祺才帶著妻兒回到南京。
蔣玉友是蔣慶祺6個子女中最小的一個。隨父親回到南京后,他只能靠著父親傳下的手藝在夫子廟擺攤賣清真小吃。而此時,“蔣有記”幾經(jīng)輾轉(zhuǎn),歸改制后的夫子廟飲食有限公司所有。2004年,夫子廟飲食公司在貢院西街12號重開“蔣有記”。
2 訴訟
蔣家后代抽簽獲商標權
起訴夫子廟飲食有限公司
蔣玉友回憶稱,“蔣有記”此次開業(yè)前,夫子廟飲食有限公司曾找到他,想聘其做“蔣有記”的顧問∩是,令他氣憤的是,直到“蔣有記”正式開門營業(yè),顧問一事都沒有再被提起。
作為蔣家后人,蔣玉友一氣之下來到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注冊“蔣有記”商標。然而,剛申請不久,蔣玉友卻被告知,夫子廟飲食有限公司已于同一天也提出了商標注冊申請。
直到2007年,雙方為此事爭論不下。2010年年底,工商總局商標局決定讓雙方抽簽決定“蔣有記”的商標歸屬問題。之后,蔣玉友與夫子廟飲食有限公司參與了抽簽,并最終確定蔣玉友為“蔣有記”商標的申請人。2011年5月21日,蔣玉友申請注冊的“蔣有記”商標獲得了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的核準。
看似這場商標持久爭奪戰(zhàn)已落下帷幕,然而,故事并沒有就此結(jié)束。
“直到現(xiàn)在,夫子廟飲食公司旗下位于貢院西街和秦淮區(qū)文安街的兩個店都還掛著‘蔣有記’的招牌,明顯是商標侵權。”去年8月,年近花甲的蔣玉友以商標侵權為由將夫子廟食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這兩家店停止侵權。
3 爭議
已經(jīng)經(jīng)營數(shù)十年
是否享有在先使用權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除將夫子廟飲食有限公司列為被告外,還依法將奇芳閣公司追加為被告,原因是奇芳閣公司所使用的碗碟上也印有“蔣有記”標識。
僅僅因為碗碟上有“蔣有記”標識就被追加為被告,奇芳閣公司負責人顯得很無奈。他說,碗碟上有“蔣有記”標識只是一個巧合。因當時店里客人較多,碗碟不夠用,為應急才從倉庫里翻出老“蔣有記”使用過的碗碟。
庭審中,夫子廟飲食公司和奇芳閣公司均表示,不能因為蔣玉友的祖父是“蔣有記”的創(chuàng)始人,就證明其對老字號“蔣有記”享有任何權力。
被告之一夫子廟飲食公司的代理人無奈地表示,在夫子廟地區(qū)眾多老字號消失于無形的情況下,“蔣有記”能夠脫穎而出并取得今天的成就和商譽,離不開他們數(shù)十年的努力和付出。
相反,蔣玉友對“蔣有記”的過去和今天皆毫無貢獻。
同時,被告認為,蔣玉友在2011年5月才取得涉案注冊商標專用權,且從未使用該商標從事過經(jīng)營活動。而飲食公司旗下的兩家店早就成立了,且一直在經(jīng)營。因此,他認為飲食公司對“蔣有記”未注冊商標享有在先使用權。
4 判決
僅貢院西街12號可續(xù)用
但不得擴大經(jīng)營區(qū)域
法院審理認為,從飲食公司使用“蔣有記”未注冊商標或字號的情況來看,飲食公司的前身南京市飲食公司秦淮區(qū)公司在1980年恢復了南京市貢院西街12號“蔣有記”餐館的經(jīng)營,期間雖然工商注冊登記的企業(yè)名稱和經(jīng)營地址多次變更,但該餐館一直由飲食公司及其前身飲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鍋貼公司、奇芳閣公司經(jīng)營,且該經(jīng)營一直處于持續(xù)狀態(tài)。
正因為飲食公司的持續(xù)使用,使“蔣有記”具有較高知名度和一定影響。
因此,飲食公司享有在南京市貢院西街12號“蔣有記”餐館使用“蔣有記”未注冊商標的在先使用權。
根據(jù)判決,南京市貢院西街12號“蔣有記”餐館原址可繼續(xù)使用“蔣有記”商標,但不得改變該未注冊商標的標志和擴大經(jīng)營區(qū)域及規(guī)模,在使用中還應加上適當標識。
而位于秦淮區(qū)文安街的“蔣有記”及奇芳閣公司則被要求立即停止在經(jīng)營場所內(nèi)使用“蔣有記”服務標識,同時各賠償原告3000元和2000元。
蔣玉友表示,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他將把“蔣有記”開起來。
“蔣有記”易主記
1922年:蔣玉友的爺爺蔣有才創(chuàng)立了“蔣有記”
1959年:“蔣有記”不再是蔣家私有,成了公私合營。
1969年:“蔣有記”停業(yè),蔣家人舉家離開南京。
1980年:夫子廟飲食有限公司將“蔣有記”重新開張。
2004年:夫子廟飲食公司在貢院西街12號重開“蔣有記”,同時,蔣玉友申請注冊“蔣有記”商標。
2010年年底:經(jīng)抽簽,最終確定蔣玉友為“蔣有記”商標的申請人。
2011年5月21日:蔣玉友申請注冊的“蔣有記”商標獲得核準。
近日:蔣玉友終于拿回了“蔣有記”。
來源:新華報業(yè)網(wǎng)編輯:朱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