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動漫第一股”廣東奧飛動漫最近在深圳的維權行動,因遭遇涉案零售商的抱團激烈反抗,為保護代理律師免受其擾,多件起訴案件被迫撤消。奧飛動漫方面表示,撤訴不等于放棄維權,打擊盜版的決心不會變。而版權專家認為,此舉顯示出動漫企業(yè)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面臨的無奈和艱辛。但是如果縱容侵權行為恣意發(fā)生,長遠來看不利于動漫產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濫用專利權、釣魚維權……頂頂帽子扣在頭上,被稱為“中國動漫第一股”的廣東奧飛動漫,在深圳維權慘遭“滑鐵盧”。多家被其起訴的涉嫌售賣盜版產品的零售商,抱團激烈反抗,并成功使得數件起訴被撤消。
“撤訴不等于我們放棄維權,堅決打擊盜版的決心是不會變的。”12月17日,奧飛動漫方面表示,其維權行為不存在濫用專利權和“釣魚維權”的現象,撤消部分訴訟并不意味著零售商未侵犯其版權,只是為了保護代理律師免受其擾,并保留再次起訴的權利。
零售商的反抗
“反奧飛釣魚維權聯盟”的QQ群里,這些天不時傳來“好消息”:“今天開了5個庭,(原告)都撤訴了”;“法官建議和原告和解,兩千一個共一萬六千(元)”,而之前的索賠額基本是每件3萬元……
廣東奧飛動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內第一家動漫類上市公司,成功地打造了鎧甲勇士、巴拉拉小魔仙、火力少年王等卡通形象。2010年收購嘉佳卡通頻道后,成為國內唯一擁有動漫卡通專業(yè)頻道資源的民營動漫企業(yè)。奧飛重視玩具市場等后續(xù)產業(yè)鏈,最為人熟知的《火力少年王》,更是引發(fā)了片中道具悠悠球的熱賣。
QQ群內大多為玩具、文具等零售商,因擅自銷售的文具或卡通玩具印有奧飛動漫享有著作權的卡通形象,且未獲得授權而被后者起訴。在哀嘆難以承受高額賠償金的同時,零售商們也對奧飛動漫的維權行為提出了質疑。
零售商認為奧飛動漫的取證方式為“釣魚維權”,“律師帶公證人員,化裝成顧客到個體戶小店里買玩具,再送到公證處公證,即所謂的取證環(huán)節(jié)”。只打擊零售商,上游的制假源頭卻毫發(fā)無傷,“工商不糾,廠家不查,卻讓勢單力薄的小個體們?yōu)?span lang="EN-US">‘侵權’買單”。涉及的商品金額小但索賠額高,“賣了幾百塊的商品,要我們賠3萬”。
至于為何會難以避免侵權,零售商們認為,以從業(yè)人員的文化程度來說,鑒別侵權產品有難度;因為單價少、利潤低,上游供貨商只給清單,不會每項貨品都打印發(fā)票,零售商難以證明進貨商品來源的合法性;零售商勢單力薄,無法和專業(yè)的維權機構相抗衡。
那么在深圳,奧飛動漫為何選擇部分撤訴或者降低索賠額?QQ群里面有深圳零售商介紹“經驗”稱:“人多力量大”。案件集體開庭,零售商集體去公證處、律師事務所、檢察院,并向律師協會投訴。
“我們在深圳的代理律師不堪其擾,正常工作受到了影響。”奧飛動漫法務部主管王龍豐表示只是暫避鋒芒,“撤訴不等于我們放棄維權,公司保留再次起訴的權利。”
維權方式之爭
“公司對于版權保護一直非常重視,尤其是近3年以來。我們會先對某地市場進行調查,如果認為當地侵權情況過于嚴重,就會按照正常程序維權。”王龍豐表示。記者查詢發(fā)現,2010年奧飛動漫的維權行動開始出現在報道中,當年9月奧飛起訴河南17家零售商侵犯其玩具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2011年在浙江紹興中院將當地18家零售商告上法庭。
而持續(xù)的批量訴訟也將奧飛動漫送上了風口浪尖。被起訴的零售商稱其為“釣魚維權”。還有輿論據此分析稱,類似的集中維權源于“零成本零風險”的知識產權維權代理模式風行,知識產權訴訟呈產業(yè)化趨勢,訴訟目的由單純維權向獲取盈利轉變,不訴生廠商、僅訴零售商和使用者。
對于這些質疑,王龍豐并不認同。他表示,零售商的說法有些“捕風捉影”。“近日我們對所有的案件都進行了清查,并沒有違法操作。奧飛維權或由自己的法務部進行,或由各地的合作律師事務所代理,但所有案子都需要到我們總部審核,通過后再提起訴訟,案件結果也基本上都是勝訴。”他還表示,所謂“釣魚”應該是指在零售商沒有侵權產品售賣的情況下,維權人故意向零售商要求購買侵權產品,“我們沒有這么做,都是在零售商店里面本就有侵權商品的情況下購買的。”
“零售商覺得索賠金額多,但索賠金額的多少是有具體法律規(guī)定的。實際上我們的維權成本跟所得到的賠償金是不對等的。”王龍豐稱。
奧飛動漫董秘鄭克東也堅持認為公司打擊盜版的方式并無不妥,“公司所有的核心價值都來自于商標和形象,每年的維權成本都上百萬元。也不存在只針對零售商,而制假源頭毫發(fā)無傷的情況。”他列舉了一串數據:2011年,奧飛動漫針對版權侵權的行政案件近100件,刑事案件30件,打擊生產侵權復制品工廠的案件47宗;今年11月為止打擊生產侵權復制品工廠的案件有27宗。同時他也表示,經過此次風波之后,將會加大力度對制假源頭進行打擊,而對終端的零售商更多的會以協商和教育為主。
記者 手記
維權的“平衡”
霍金斯說:版權是創(chuàng)意經濟的貨幣。對于以“創(chuàng)意”為生的動漫公司,這句話更是真理。在我國,每一個原創(chuàng)文化產業(yè)公司,都面臨著前期大量投入與后期資金回籠難以平衡的矛盾。而盜版的猖獗讓它們的生存環(huán)境更是雪上加霜。
版權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動漫公司打擊盜版,從而維持市場秩序的平衡,這本無可厚非。但制假源頭的隱蔽、銷售終端的廣布,讓每一單打假都需要動漫公司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于是,專業(yè)的維權公司便應運而生,知識產權訴訟逐漸呈現出產業(yè)化的趨勢。稱之為“專業(yè)”,是這些公司往往精通法律,在知識產權維權上有著豐富的經驗,下手快、準、狠,常常打得一批批弱小的零售商無力招架,不堪重罰。
記者在采訪過程中,就聽到不少零售商的哭訴:罰得這么多,一年的活都白干了。但也發(fā)現,有不少零售商是屢罰屢犯,吃了好幾單官司卻還在賣盜版產品。
小商販的生存權和動漫企業(yè)的版權本不應該是對立的關系,但在知識產權意識薄弱的當下,卻形成了小商販的反抗逼得動漫企業(yè)維權難甚至撤訴的狀況。找回平衡需要雙方的努力。對動漫企業(yè)來說,維權不應該放棄,但或許可以思考,是否有更溫和又不失效果的維權方式。而對于零售商,應該在經營活動中保護自己,學會鑒別盜版產品,更不能明知是盜版還在銷售,導致得不償失。(余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