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招牌等用品均印制“外婆家”字樣,而擁有該商標權的浙江外婆家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外婆家”)卻毫不知情。記者昨從武漢市中院獲悉,浙江外婆家獲賠2.5萬元。“外婆家”是浙江外婆家于2001年注冊的商標,使用范圍包括飯店、餐館等。經續(xù)展(注冊商標期滿可申請寬展期),上述商標仍處于有效保護期內。經營過程中,“浙江外婆家”獲得了“2011年度中國餐飲百強企業(yè)”、“浙江省著名商標”等榮譽。該餐飲企業(yè)網點遍布北京、上海等地,但暫時還沒進入武漢市場。
然而就在今年,該公司負責人在武漢考察市場時,意外發(fā)現自家公司被“山寨”了。武漢承天在其店面招牌,店內使用的點菜本、訂餐卡等用品上均印有“外婆家”字樣。
為此,“浙江外婆家”一紙訴狀,將武漢承天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對“外婆家”商標的侵權行為,并賠償20萬元。
今年9月12日,該案在審理過程中,武漢承天辯稱公司印制的“外婆家”是全權交給廣告公司制作,表示自己并不知情,“純屬巧合”。
經過法院調解,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xié)議:武漢承天于今年10月12日前拆除店面懸掛的“外婆家”招牌,剔除店內點菜本等用品上印制的“外婆家”字樣,同時一次性支付浙江外婆家賠償款2.5萬元。上述款項已于調解協(xié)議簽訂當天給付。
據了解,早在2008年,浙江外婆家就已經向浙江省內28個“假外婆”宣戰(zhàn),此案是其在武漢維權的第一戰(zhàn)。
律師點評
湖北尊而光律所宋飛帥律師表示,本案中“外婆家”商標為浙江外婆家注冊并且在保護期內,武漢承天的行為是較為典型的侵害商標專用權行為。
餐飲行業(yè)“傍名牌”的現象很多,企業(yè)尤其要注意全面保護。宋律師認為,商標保護是品牌文化的積累過程,有利于企業(yè)的長期發(fā)展。投資者在給新設立企業(yè)取名時,要先進行商標檢索,避免與商標“撞車”惹上官司。(方歷嬌 徐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