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評委)對被異議商標“Dundde及圖”做出的予以核準注冊復審裁定,法國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拉科斯特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記者查詢獲悉,被異議商標第3801289號“Dundde及圖”商標由香港鯊魚集團(國際)有限公司(下稱鯊魚公司)于2003年申請注冊,2006年被初步審定在第25類服裝等商品上。
2007年,拉科斯特公司提出了商標異議。2011年商評委作出核準被異議商標注冊的異議復審裁定。隨后,拉科斯特公司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被異議商標的注冊。
拉科斯特公司訴稱,被異議商標的顯著識別部分為其圖形部分,該圖形在視覺效果和整體構成上是一條鱷魚,與拉科斯特公司申請注冊在先的“鱷魚”系列圖形商標十分相似,已經構成了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據拉科斯特公司方介紹,其“鱷魚”商標早在1933年即在法國獲得了注冊,目前已在192個國家和地區(qū)取得了注冊專用權。在中國,“鱷魚”系列商標于1980年10月獲得注冊,并先后在第25類、第18類等商品類別上注冊了多件鱷魚圖形、文字商標。而且在被異議商標申請注冊時,“鱷魚”系列商標早已成為世界馳名商標。
對于鯊魚公司注冊被異議商標的主觀意圖,拉科斯特公司方告訴記者,被異議商標最初的申請人廣東省惠州市圣馬龍針織服飾有限公司(下稱圣馬龍公司)在申請被異議商標時就具有“傍名牌”的惡意。據了解,圣馬龍公司申請了大量商標,翻譯、復制、摹仿了許多世界知名服裝商標。據此,拉科斯特公司提出,在最初申請人申請被異議商標時是具有惡意的,并不能因為被異議商標經過多次轉讓而抹煞。被異議商標的注冊和使用是對“鱷魚”系列在先馳名商標的侵犯。
目前,該案尚在進一步審理中。(楊 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