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從2004年開始在厚街鎮(zhèn)經(jīng)營一家“麥肯基西餐廳”,沒想到開店8年后,接到了一紙訴狀——在2006年~2009年期間陸續(xù)獲得“麥肯基”系列注冊商標的商標專用權人何先生狀告林先生,稱對方侵犯了其商標專用權,索賠50余萬元,并要求林先生不得再使用涉及“麥肯基”的標識。林先生不服,提起反訴,認為自己企業(yè)名稱的工商登記在先,應該是何先生要停止侵權行為。今天,市第二人民法院將開庭審理此案。
商標專用權人告餐廳
2004年12月,林先生向工商部門注冊了個體工商戶“東莞市厚街麥肯基西餐廳”。幾年后,有人也把“麥肯基”這個名字用于商業(yè)經(jīng)營,并申請了“麥肯基”系列注冊商標,更以侵權為由將其告上了法庭。
2006年~2009年,何先生通過申請,先后獲得一只公雞形象、大寫漢語拼音MAIKENJI、MCK、麥肯基、麥肯基加大寫漢語拼音等系列注冊商標的專用權。去年12月,何先生向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林先生的侵權行為。
何先生稱,林先生未經(jīng)其許可,長期在厚街鎮(zhèn)經(jīng)營麥肯基西餐廳,肆意銷售外包裝假冒“麥肯基”注冊商標的食品如漢堡包、薯條、炸雞等,其牌匾、廣告宣傳、送餐單等也假冒了“麥肯基”注冊商標,侵犯了何先生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餐廳老板反訴對方侵權
接到訴狀的林先生很不服氣,隨即向法院提起反訴,請求法院認定何先生的“麥肯基”及漢語拼音MAIKENJI“麥肯基”字樣的商標侵犯其企業(yè)名稱權,并應立即停止使用。
林先生稱,他在2004年12月就注冊了個體企業(yè)“東莞市厚街麥肯基西餐廳”,何先生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況下,分別在2007年12月和2009年1月將其已經(jīng)合法登記在先的“麥肯基”字號注冊成為“麥肯基”及漢語拼音MAIKENJI“麥肯基”字樣的商標,其行為已侵犯林先生經(jīng)營的企業(yè)名稱登記在先的權利。(周偉良 黃彩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