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聯(lián)播前5秒,“國酒茅臺為您報時”的廣告語和音樂還是如常響起,但這一自詡為擁有國酒的廠商,正面臨著來自同行前所未有的壓力。“國酒茅臺”,廣告語變成注冊商標的過程,茅臺在非議中走了11年。
距截至日期還有8天,貴州茅臺酒廠有限公司注冊的四件不同圖像“國酒茅臺”商標,最多一件接到了多達22份的異議申請或補充材料。這22份待審申請中的任意一件的異議理由被判成立,國酒茅臺商標就將再次被不予核準注冊。
茅臺共9次提起國酒茅臺注冊申請,前5次已失效;最近一次是2010年6月,共4件,已在2012年7月20日通過商標局初審。10月20日為異議申請截止日期,如期內無異議的話,茅臺將真正成為國酒茅臺商標。不過,商標局已從7月27日至9月28日,陸續(xù)收到22份異議申請或補充材料。
強烈反對的聲音主要來自同行,包括五糧液、劍南春、水井坊等,也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異議。引得如此多爭議的原因,不僅在于同行認為這將影響公平競爭,還在于以往茅臺均失敗,但這一次通過了初審。
去年11月8日至9日,國家工商總局及商標局高層組成的6人調研組,曾赴茅臺就國酒茅臺商標注冊事宜進行考察調研。
當?shù)毓ど叹峙兜男侣勶@示,當時,茅臺集團負責人就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的歷史經過、重要性等向調研組做了匯報。工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要求茅臺收集完善相關審報資料,協(xié)助商標局做好對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相關事宜;商標局將本著認真審理、科學審理、依法審理、公正審理的原則,積極開展對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的相關事宜。
2010年7月,工商總局商標局曾出臺了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理標準,構成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缺乏顯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響的,可不予以審批。
對于國酒商標受到的非議,茅臺集團董事長袁仁國等高管并不愿多談,他僅表示相信商標總局會依法依規(guī)辦理,期待最終結果。8月,在一眾多白酒企業(yè)高管云集的會議上,袁仁國曾多次提及民族品牌需要輿論保護、希望公眾愛護民族品牌,白酒行業(yè)需要理性客觀環(huán)境。
按照商標注冊流程,下一步將由商標局判定異議理由是否成立,如成立,茅臺將再次折戟,但茅臺也可作為被異議人申請復審;如不成立,異議人可申請復審。再經過商標復審,雙方仍對裁定、裁決不服的,可以訴至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