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消息,據(jù)彭博社報道,經過第二階段庭審,位于美國舊金山的聯(lián)邦法庭周三作出判決,認定谷歌在Android開發(fā)項目上并不存在侵犯甲骨文知識產權的行為。
這一判決獲得了由10人組成的陪審團的一致認同。該陪審團基本由一審的陪審團人員構成,僅是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了兩位新成員。法官在宣判谷歌沒有侵犯甲骨文所提及的兩項專利后,隨即解散了陪審團,并取消了第三階段有關賠償量衡的庭審安排。
在此前的第一輪的庭審中,谷歌被判定存在侵犯Java專利行為,但僅侵犯9行代碼。
作為該案最終判決結果,谷歌將根據(jù)一審的裁決最多賠償甲骨文15萬美元,而不是甲骨文提出的數(shù)億美元損失賠償。
在宣判結果公布后,谷歌法律訴訟總負責人凱瑟琳.拉卡維拉(Catherine Lacavera)通過電子郵件表示:“今天陪審團裁定Android沒有侵犯甲骨文的專利,這不僅是谷歌的勝利,更是整個Android生態(tài)鏈的勝利。”
而甲骨文發(fā)言人狄波拉.海琳格(Deborah Hellinger)則在宣判后通過郵件表示:“甲骨文在法庭上呈現(xiàn)了確鑿的證據(jù),可以證明谷歌十分清楚Android將破壞和損害Java。我們計劃將繼續(xù)捍衛(wèi)和維護Java的核心,并確保它可以為900萬Java開發(fā)者及依賴Java的社區(qū)提供保護。”
受此判決結果影響,谷歌股票在周三交易中逆市上漲0.15%,報每股601.68美元;甲骨文則下跌0.53%,報每股26.22美元。(盧鑫)
法庭判決谷歌未侵犯甲骨文Java專利
發(fā)布時間:2012年05月24日 發(fā)布人:精英集團 閱讀數(shù):29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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