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修正案草案今天(24日)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增加可以注冊的商標要素,規(guī)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qū)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草案還增加規(guī)定:“在商品、商品包裝上使用的單一顏色,通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能夠將該商品與其他的商品區(qū)別開的,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商標法修正案草案今天(24日)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增加可以注冊的商標要素,規(guī)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qū)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草案還增加規(guī)定:“在商品、商品包裝上使用的單一顏色,通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能夠將該商品與其他的商品區(qū)別開的,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