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三十年官司,“杜康”痛失做強做大好局的機會,多少人為此扼腕嘆息?!昂我越鈶n,一堆好酒”。這邊,“國酒茅臺”商標爭議未果,誰家歡喜誰家愁?那邊,“杜康”又開始為另一枚商標“才下眉頭,又上心頭”。不過,這次,不是“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而是把商標之爭從中原“燒”到了東北。
這枚商標看似簡單,但從中國白酒文化根源來探究,其意義絕不亞于“國酒茅臺”商標。這枚商標,核心之爭在“酒祖”二字。一個叫“酒祖杜康酒”,歸屬伊川杜康酒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另一個叫“三溝紅山酒祖”,歸屬遼寧三溝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杜康酒祖酒”的異議
日前,遼寧三溝酒業(yè)收到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發(fā)來的信函:關于伊川杜康酒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向該局提交的,對該公司在商品國際分類第33類商品上申請且經初步審定的“三溝紅山酒祖”異議申請書,請求國家商標局依法認定被異議商標“三溝紅山酒祖”與異議人注冊在先的“酒祖杜康酒”商標構成近似商標,被異議商標應不予核準注冊。
據了解,“三溝紅山酒祖”商標于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中國商標公告總第1349期,初步審定號為第10699239號。
吃一塹長一智,杜康專門成立知識產權專業(yè)保護公司。
異議人在異議申請書中介紹說:伊川杜康酒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是由洛陽杜康控股有限公司等關聯公司專門設立,用以對“杜康”品牌及其相關生產工藝類知識產權進行專業(yè)保護的公司。
“杜康酒祖酒”的陳述——5000年文字記載:“中國酒界鼻祖、白酒之源”。
異議人在介紹酒祖杜康時說,伊川杜康酒,是中國歷史名酒,已有五千年歷史,因釀酒鼻祖杜康始造而得名,被譽為中國酒界鼻祖、白酒之源,更有“酒祖”之稱。史有魏武帝曹操“慷當以慷,憂思難忘,何以解憂,唯有杜康”等100多篇的詩文佳句,以及“杜康造酒,酒醉劉伶,三年方醒”等神話般的故事,杜康酒因之而聞名千古。
異議人關聯公司的前身——河南省伊川杜康酒廠,座落于洛陽龍門南,杜康當年“覓遍千里溪山,獨擇黑虎、白虎二泉”的釀酒遺址上。于一九六八年建廠,一九七一年在中國率先恢復生產杜康酒。一九七二年九月,日本國首相田中角榮訪華,在宴會上說:“天下美酒,唯有杜康”,希望喝到杜康酒。周恩來總理當時答復一定讓首相盡快喝到杜康酒。一九七二年底,伊川杜康酒廠通過外交部將伊川杜康酒贈送給田中先生。從此,伊川杜康酒打入國際市場,并于一九八八年榮獲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業(yè)部出口創(chuàng)匯先進企業(yè)稱號。
杜康酒屬于濃香型曲酒,選用杜康當年造酒的天然泉水——酒泉之水,再以優(yōu)質高粱和小麥為原料,融合傳統釀酒工藝和現代科學技術,在富含有益微生物的桑泥窖池中發(fā)酵釀造,以恒溫長久儲存的原酒精心勾兌而成,具有“清冽透明、柔潤芳香、綿甜凈爽、醇正甘美、回味悠長”的獨特風味。伊川杜康酒一九七九年榮獲省優(yōu),一九八四年榮獲部優(yōu),一九八八年被定為國宴用酒和饋贈外賓禮品用酒。一九八九年,三十八度、五十二度在第五屆全國白酒評比中榮獲銀質獎、國家優(yōu)質獎酒,同年獲首屆北京國際博覽會金獎。一九九二年,獲中國名優(yōu)酒博覽會金獎,一九九三年八月,“中國杜康”在中國國際名酒節(jié)上同茅臺等酒一起被評為特別國際金獎,同年在全國馳名白酒精品推薦活動中“中國杜康”和四十五度、三十八度杜康酒被評為“中國馳名白酒精品”,跨入中國名酒行列。一九九四年,獲第五屆亞太國際貿易博覽會受消費者歡迎的最佳產品獎,一九九八年獲國家質量達標食品稱號。
2003年杜康酒被“世界名酒名飲協會”、“中國食品工業(yè)協會白酒專業(yè)協會”和“中國企業(yè)文化促進會”共同評為“中國十大文化名酒”,2006年1月杜康商標被國家權威部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杜康字號被認定為“中華老字號”榮譽稱號,2011年獲得中國酒業(yè)最具成長力企業(yè)金樽獎。
“杜康”無爭議,爭議的是“酒祖”。
異議人認為:被異議商標“三溝紅山酒祖”中“三溝紅山”明顯是用來修飾“酒祖”二字,其顯著部分是“酒祖”;“杜康”被世人稱為“酒祖”,引證商標的標識“酒祖杜康酒”中“酒祖”二字占據了整個商標的最主要部分,“杜康酒”只是在“酒祖”右側的一小部分,其顯著部分是“酒祖”;因此消費者極有可能會認為被異議商標“三溝紅山酒祖”與引證商標“酒祖杜康酒”是異議人的系列商標,或者與異議人具有一定的許可、合作等關系,容易造成混淆及誤認,所以被異議商標“三溝紅山酒祖”與引證商標“酒祖杜康酒”構成近似商標。而且,被異議商標申請使用的商品項目與異議人引證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項目屬于相同或類似商品項目,因此被異議商標的核準注冊或者使用,將會導致消費者的混淆誤認,致使被異議人在先商標專有權益可能受到損害。
異議人強調指出:“酒祖杜康酒”商標這些年來所取得的很高的知名度及影響力,完全是由于異議人企業(yè)及其全體員工多年來艱苦奮斗所培育出來的。被異議人通過惡意摹仿的手段,投機取巧,企圖不勞而獲,竊取他人的勞動果實,其社會影響是及其惡劣的。這種惡意搭他人便車以牟取自己不正當利益的非法行為也是應當受到社會公眾譴責的。
“三溝紅山酒祖”的陳述: 考古證據:“紅山酒祖”8000年
“異議是法律賦予任何一家合法企業(yè)的權利。但當事人作為中國白酒歷史最悠久的企業(yè)之一,對東北近些年來考古所發(fā)現的許多重大成果的不了解,讓我們覺得很遺憾。”三溝酒業(yè)負責品牌管理的副總經理李明宇說。
中國紅山文化研究著名專家雷廣臻教授指出:三溝酒業(yè)設計推出了新產品“紅山酒祖”,其文化依據在于查海文化是紅山文化的源頭之一。查海文化距今約8000年,紅山文化距今約5500-6500年,兩者在文化面貌上有前后繼承關系。查海文化牛河梁遺址發(fā)現了女神廟,女神為蒙古利亞人種,是中華民族共同的遠祖。酒最先可能是用于祭祀先祖的神奇之物。由此也可以證明,八千年前的阜新地區(qū)可能是中國白酒文化的起源地。
三溝酒業(yè)在給國家商標局的商標異議答辯書中說,異議人伊川杜康酒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對我遼寧三溝酒業(yè)有限公司委托阜新市方寸金商標事務所代理,在第33類商品上向貴局申請注冊并經貴局初步審定的第10699239號“三溝紅山酒祖”商標提出異議。被異議人認為異議人提出的異議理由不充分、不具體、牽強附會、缺乏置信力、難以讓人認同。為此,被異議人提出異議答辯,相信貴局對被異議人業(yè)已審定的“三溝紅山酒祖”商標,繼續(xù)依法給予支持。
李明宇指出:異議人說被異議人“三溝紅山酒祖”商標與異議人“酒祖杜康酒”引證商標構成近似,但兩個商標存在著本質的區(qū)別,特別是來源與喻義完全不同。
據李明宇介紹,三溝酒業(yè)座落于阜新蒙古族自治縣,與紅山文化源頭查海遺址僅距9公里。2012年慶祝建廠150周年之際,三溝酒業(yè)依據特有的少數民族休養(yǎng)生息地域,開辟的獨有的民族歷史圖騰,創(chuàng)立的獨有的民族文化風情,以及自身長期造酒事業(yè)摸索探究的釀酒工藝,創(chuàng)意了“三溝紅山酒祖”酒的商標。
李明宇說,《阜新縣志》記載:三溝酒業(yè)是誕生于清同治元年(1862年)的勝泉涌燒鍋,至今已有10代傳人。1948年3月18日,阜新縣解放。勝泉涌燒鍋改名“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制酒廠”。1955年,三溝酒業(yè)的大酒師郭和所在的班組出酒率達到了40斤,打破了遼寧省出酒的最高紀錄。1956年,出酒率達到了59.6%,創(chuàng)造了東北出酒率第一名。針對郭和的這一提高出酒率的成功經驗,東北白酒協作組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進行了總結推廣,定型為“郭和釀酒操作法”,在東北推廣。
1964年2月12日,中國共產黨中央辦公廳轉發(fā)給遼寧省阜新縣委一封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譚震林的一封信,信中肯定的“三溝經驗”,是當時國務院秘書石山呈送的“阜新縣七家子公社毛嶺溝封山育林、蜘蛛山公社塔子溝河邊造林、招束溝公社治理坡耕地經驗報告”。“三溝酒”的名字源自“三溝經驗”。1964年4月5日,由丹東印刷廠設計的商標圖案,在商業(yè)部國家商標局注冊備案。
1987年11月,原中央政治局常委、時任遼寧省長的李長春來三溝視察,建議將“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制酒廠”更名為“阜新民族酒廠,這一名字一直使用到三溝酒業(yè)股份制改革以前。2001年,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布赫來三溝視察,為三溝酒業(yè)題詞“三溝老窖,北方名酒”。
1984年,濃香型三溝特曲酒和清香型三溝東藏春酒同獲輕工部優(yōu)質獎,三溝躋身國家優(yōu)質酒行列。2004年至今,三溝酒業(yè)一直是中國男籃甲A聯賽贊助商、中國女籃甲級聯賽合作伙伴。2009年,三溝酒榮獲遼寧省白酒行業(yè)第一個中國馳名商標。
目前,三溝酒業(yè)已經發(fā)展成為由遼寧三溝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三溝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阜新蒙古貞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三溝工業(yè)園、三溝釀酒基地等組成的集團公司??傎Y產6億元,員工1200人。公司銷售額連續(xù)多年位居東北同行業(yè)前茅。
文明存在的確據,公認考古文物比文字更具說服力。
李明宇說,三溝紅山酒祖酒,所紀念的是紅山文化源頭的紅山人釀造出地球上最早的酒以及蒙古族先人發(fā)明的最早的白酒??脊抛C據顯示:三溝的“紅山酒祖”要比“酒祖杜康”早了3000年。
李明宇指出:《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是申請注冊商標衡量認定商品是否相同或近似的法定依據,是大家共同遵守的法定準則。如果異議人非要把被異議人商標指定的商品與自身商標指定的商品攀連糾纏在一起,硬說兩個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被異議人的“三溝紅山酒祖”商標侵害了異議人的“酒祖杜康酒”商標專用權益,純屬癡人說夢,而異議人說被異議人商標與異議人引證商標本身構成近似純屬無稽之談。
首先,被異議人商標“三溝紅山酒祖”和異議人“酒祖杜康酒”相比,字體表現形式不同:“三溝紅山酒祖”為行楷字體,“酒祖杜康酒”為古體美術字體,且一個橫版,一個堅版,有較大區(qū)別。“三溝紅山酒祖”和“酒祖杜康酒”雖然僅兩字相同(且字體不同),有四字不同,整體視覺感官差別巨大;異議人橫堅不分,對被異議人商標進行肢解分割,掐頭去尾,僅對兩個商標其中部分進行片面比較,有失對比原則。
其次,在讀音上,被異議人商標為“三溝紅山酒祖”,異議人商標為“酒祖杜康酒”,數字之差,謬以千里,在讀音上無近似可言。最后,在兩個商標含義上更是無同言可語。
酒祖之爭的玄妙?
李明宇強調說,這次商標異議說到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對方對“酒祖”的覬覦恐怕要遠遠大于“杜康”,其對中國白酒“共祖”的垂涎,恐怕已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相信國家商標局一定有火眼金睛,也相信中國白酒企業(yè)會有一個正確的判斷:“酒祖”是中國白酒行業(yè)的公共財產,不是某一家的。
酒祖商標之爭:或可引起中國白酒文化發(fā)源地的大討論
討論之一:蒙古族是否是中國白酒最早的發(fā)明者?
1987年,黑龍江省出版總社出版的武顯章、關世勛等著《黑龍江釀酒發(fā)展史略》載:“關于白酒這個名稱,《本草綱目》中已寫得很清楚:‘白酒即燒酒,火酒、阿剌吉酒’。
阿剌吉酒元朝的《飲膳正要》中亦有記載,是我國主要少數民族稱白酒的名字,如蒙、滿、藏、維吾爾等都把白酒稱為阿剌吉酒。在國外,東自印度尼西亞,西至匈牙利,有不少國家亦把白酒稱為阿剌吉酒。
能有如此重大的影響力量,傳播的如此之廣,可想除了中華民族外,別無他屬。
具體說,很可能是蒙古族。一是蒙古人自古以來就善于釀酒,這與他們地處氣候嚴寒與飲食習慣也有密切關系。二是蒙古族于元初遠征廣大地區(qū),播下了蒙古族的古老文化。”
討論之二:東北和內蒙古地區(qū)是否是中國和世界釀酒文化的發(fā)源地?
關于酒原料的起源,專家普遍認為酒的原料應該是多種谷物。長久以來,關于谷物的起源一直是個學術爭論問題,但目前可以確定谷物起源于被子植物。權威考古證實了世界最早的被子植物是遼寧古果,它起源于遼寧西部,被國際古生物學界認為是迄今最早的被子植物。
關于人工培育糜子、谷子的起源與白酒的關系,中國紅山文化研究著名專家雷廣臻教授認為,新石器時代的人類學會了人工培育谷物,當時中國形成了兩大谷物種植區(qū),北方是粟作區(qū),南方是稻作區(qū)。
雷廣臻教授說,距今約八千年前,在東北地區(qū)的牤牛河兩岸出現了查?!d隆洼文化,即內蒙古敖漢旗的興隆洼文化和遼西阜新的查海文化。兩者應為同時期的文化,文化面貌也很相近。
2001-2003年,考古人員在敖漢旗興隆溝發(fā)掘時,采集并且浮選了1500多份土樣,然后在實驗室對浮選結果進行識別、鑒定,從中發(fā)現了1500多粒碳化谷粒,90%是糜子,10%是谷子。經過鑒定,這些谷物完全是人工栽培形態(tài)。來訪的加拿大、英國的專家在觀察了這些谷粒后也認為,興隆溝出土的糜子、谷子毫無疑問是人工栽培形成的。
隨后,科學家將少量碳化谷粒送往加拿大多倫多大學進行C14鑒定,鑒定結果證實這些谷物的年代在距今7700-8000年之間。
雷廣臻教授說,這比中歐地區(qū)發(fā)現的谷子早2000-2700年。因此,西遼河上游包括阜新地區(qū)在內的廣大地區(qū),很有可能是這兩種谷物的起源地。
關于酒具與白酒的關系,雷廣臻教授說,酒具的發(fā)展是個漫長的過程。在阜新查海文化中曾發(fā)現兩個完整的小陶杯,可能與飲酒、飲湯有關;紅山文化也出土過小型陶杯,關于其功能有待進一步研究,可能與飲酒有關。
本世紀以來中國酒商標典型案例。
1.“卡斯特”商標案——外商侵權中國商標第一案。
2013年7月16日浙江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宣布法國企業(yè)Castel賠償受害方上海班提酒業(yè)有限公司3373萬元。至此,葡萄酒行業(yè)的最大商標侵權案塵埃落定。此案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影響頗廣的一起外國企業(yè)侵犯中國企業(yè)商標的訴訟。
據介紹,2000年左右,法國CASTEL開始進入中國紅酒市場。2003年,與法國CASTEL合資的張??ㄋ固鼐魄f有限公司向商標局提出了“張??ㄋ固亍鄙虡俗陨暾?,次年,商標局以該商標與李道之已注冊的卡斯特商標近似為理由,駁回了“張裕卡斯特”的商標申請。法國CASTEL沒有就此放棄。2005年,又再次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申請,以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為理由,申請撤銷李道之所擁有的“卡斯特”商標。最終法國CASTEL以失敗告終。
2.國酒茅臺商標案——“中國白酒行業(yè)知識產權第一案”。
2012年7月,國家商標局表示“國酒茅臺”的注冊初審通過后,在3個月的公示期中,個人、企業(yè)以及法律界人士對“國酒茅臺”商標提交異議書表示反對。
2012年8月6日,汾酒集團率先向國家商標局提出“國酒茅臺”的商標注冊異議申請,從七個方面向茅臺發(fā)起了反擊。
2012年9月19日,五糧液劍南春、水井坊、郎酒、沱牌5家名酒企業(yè)也聯合向國家商標局遞交異議報告,反對“國酒茅臺”商標注冊,請求依法撤銷對該商標的初審公告,并駁回其注冊申請。隨后,多名自然人也紛紛提交異議書反對茅臺注冊國酒商標。
據了解,在3個月的公示期內,針對“國酒茅臺”4種不同圖案的注冊商標申請,社會各界共提交了95件次異議,其中93件次“待審”。
3、杜康商標案件——中國白酒商標官司時間最長的案件
2010年8月11日,長達三十年之久的“白水杜康”商標爭議近日終于落下帷幕。7月28日,白水杜康集團收到來自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裁定書,河南杜康酒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撤回關于“杜康”商標爭奪的上訴,維持一審陜西白水杜康勝訴的判決。
被冠以歷史文化名酒的杜康酒,最經典的廣告詞是曹操的“何以解憂,惟有杜康”。杜康商標的爭議要從杜康酒說起。杜康酒以其創(chuàng)始人杜康命名,杜康因“始作黍酒”而被后人尊稱為“酒祖”。而杜康的來歷在歷史典籍中記載很少。史籍記載籠統,沒有說清楚杜康的具體出生地和釀酒所在地。這就為誰是杜康的傳人的爭端埋下了伏筆。
汝陽、伊川、白水三家酒廠為此陷入幾十年的商標內戰(zhàn),耗掉了三個廠家不計其數的財力和人力,使三家酒廠都陷入了不同程度的困境,其中受損最嚴重的伊川酒廠已經宣布破產。
4、解百納商標案——“中國葡萄酒行業(yè)知識產權第一案”
2010年6月21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解百納商標案做出終審判決:駁回原告中糧酒業(yè)有限公司、中法合營王朝葡萄釀酒有限公司、中糧長城葡萄酒(煙臺)有限公司等企業(yè)“撤銷一審判決,認定解百納商標屬不當注冊”的上訴請求;判定被告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就第1748888號解百納商標爭議做出的裁定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