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利浦優(yōu)質生活有限公司推出無油“空氣炸鍋”后,在市場上發(fā)現上海樂扣樂扣貿易有限公司和慈溪市宏邦電器有限公司也推出了自有品牌的“空氣炸鍋”。飛利浦公司認為相關產品侵害了自己的專利權,因而將兩公司告上法庭,索賠300萬元。近日,上海一中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飛利浦公司訴請。
據悉,飛利浦公司從卡瓦林烹飪系統(tǒng)有限公司取得了涉案專利在全球范圍內的獨占許可權,其制造的“空氣炸鍋”在市場上頗受歡迎。但樂扣樂扣公司辯稱,產品來源于宏邦公司,且系宏邦公司采用自己專利技術制造。宏邦公司則表示,被控侵權產品的技術方案是在參考歐洲專利技術方案基礎上改進形成的,并已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名稱為“一種螺旋風的新型炸鍋”。
歷經兩次公開開庭審理以及實物比對,上海一中院認為,飛利浦公司涉案專利中的內壁分為上下部分,而被控侵權產品只有下半部分內壁。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權利要求既不相同也不等同,未落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因此飛利浦公司的侵權指控不成立。(顧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