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盛行于語文教材中的“拿來主義”要終結了?記者昨天了解到,代表著作家利益的中國文字著作權協(xié)會即將對以人民教育出版社為首的一批著名出版社提起訴訟,理由是這些名社的出版物長期使用作家們的名篇,既不打一聲招呼,也不給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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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記者日前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教科書和教輔書擅用作家名篇的現(xiàn)象非常普遍,而這一攤亂局恐怕也非一場官司就能徹底解決。
現(xiàn)象
作家:作品收入教材,我咋毫不知情?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xié)會這次要為之伸張正義的包括老舍和劉墉等幾位著名作家。因為經(jīng)他們調查發(fā)現(xiàn),人民教育出版社的20余種教輔中使用了56篇老舍作品、15篇劉墉作品,但是這都沒有經(jīng)過老舍之子舒乙和劉墉本人的同意。非但沒有獲得授權,人教社還不向作家及后人支付稿費。這使得作家的名篇長期處于“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的境地。
記者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作家對自己作品被各類教材隨便使用的問題,一直存在異議。
上海作協(xié)副主席趙麗宏是作品入選教材最多的上海作家。幾年前趙麗宏公開表示,他對人教社4冊語文課本擅自選用他的《山雨》、《歷史》、《致大雁》、《躲進書里》四篇作品,以及北京師范大學版小學、初中的語文課本擅自選用了他的《頂碗少年》和《曠野的微光》兩篇作品的行為感到憤慨。“他們甚至都不把收入我文章的教材寄給我。”
上海知名作家胡繩梁告訴本報記者,作家名篇被教材擅用的情況實在非常普遍。胡繩梁自己就有一篇散文《馬來的雨》入選六年級語文課本,但他直到被請去寫課文的點評文章時,才知道自己的作品成為課文已久。“出版社沒有和我說過這件事,當然也沒有稿費。”
爭議
作品收入教材是否應獲授權?
據(jù)胡繩梁回憶,幾年前曾有作家就此上交提案,向出版社主張自己作品入選教材的知情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可因為還是有相當一批著名作家將作品入選教科書視為光榮之事,并覺得自己有責任為教育事業(yè)貢獻力量,他們對作品被教材擅用的情況通常只是忍氣吞聲,并沒有太多實際的行動。這某種程度上也助長了出版社擅用作品的“膽量”。
那么,教材收入作品是否應該獲得作家授權?法律界人士告訴本報記者,根據(jù)中國著作權法相關規(guī)定,教科書和教輔書存在區(qū)別。教科書適用“法定許可”條款,出版社收入作品確實不需要經(jīng)過作家本人的同意,但應該事后告知作家,并向他們支付稿酬;而教輔書不適用“法定許可”條款,選入作品必須事先獲得作家本人的授權,事后支付稿酬。
從這個角度來說,作家對于自己作品被課本擅用的憤怒可以稍微有所平息,但他們仍有要求獲得報酬的權利。而也正是考慮到教科書和教輔書的不同,中國文字著作權協(xié)會這次針對語文教材里泛濫的“拿來主義”打響的第一槍,也是選擇教輔書開刀。畢竟,教輔書的侵權更為嚴重。
但無論是教科書還是教輔書,一旦作品被收入使用,作家就有權利獲得報酬。記者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現(xiàn)在不少語文教材上都會印上“請作者和我們聯(lián)系,獲取報酬”之類的話,出版社只等作者上門討錢。
但事實上,很多作家連自己作品已成課文這件事都不知道,又何談登門要錢?而且有的作者還會有“不好意思”的想法,認為為了幾百元稿酬而找上門去“很難看”。總之,因為登門要錢的作者很少,出版社事實上以“找不到作者”為由,長期免費使用這些作品。
另一個問題是,教材稿費該給多少比較合理?近年,以《收獲》、《上海文學》為代表的純文學雜志紛紛將稿酬從過去每千字80到100元,提高到了每千字最高四五百元。稿酬之事一向被認為關乎作者的“體面和尊嚴”。
然而據(jù)記者了解,時至今日,出版社給作者支付的教材稿酬仍然執(zhí)行的是原創(chuàng)作品每千字30元至100元的標準(1999年《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guī)定》)。按照這個標準,即便趙麗宏拿到了《山雨》的稿費,這篇500余字的散文大概也就“值”50元左右。
據(jù)悉,目前國家版權局制定了《教科書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正在向社會征求意見,這個征求意見稿明確:文字作品每一年的使用費用是千字300元;音樂作品每首300元;美術作品、攝影作品每幅200元;錄音制品每首50元。但是這已經(jīng)引起了出版社的強烈反應,他們認為如果按照這樣的標準支付稿酬,自己就沒有活路了。
娛是乎
教書育人更該“講個理兒”
最應該干凈純潔的課本,竟然成為侵犯作家著作權的污濁之地,這實在讓人大跌眼鏡。
即便是在多年積怨全面爆發(fā),作家和讀者義憤填膺的現(xiàn)在,出版機構還在辯解,說什么教材是為義務教育服務的,既為“義務”,那么就不僅出版社承擔“義務”,作品被選為課文的作家也應承擔“義務”——說白了,出版社認為作家壓根就不應該提什么知情權和獲取稿酬的權利。
可是事實上這么多年來,從來都是只有作家承擔“義務”,忍受作品讓課本隨便免費使用(有時還必須忍受作品被出版社任意刪改曲解)的處境,而出版社卻始終是以履行“義務”之名享受著權利。
據(jù)有一項統(tǒng)計表明,全國中小學教材出版市場的利潤每年至少有300億元,教材多為出版社利潤的支柱,“要想富,印教材”也早就是公開的秘密。賺得如此缽滿盆滿,卻就是不善待作者,不僅不告知,還一副“要想拿錢,就有違義務教育”的樣子,這實在太不應該。(記者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