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渦陽縣法院對一起假冒注冊商標的典型案件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馬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被告人劉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并對涉案物品予以銷毀。
2013年冬,被告人馬某伙同其妻被告人劉某,購買大量假冒“古井”酒注冊商標、包裝箱、包裝盒、酒瓶等制作假酒的物品,共制作假冒“古井”原漿獻禮版白酒6箱(500ml×6瓶)、“古井”淡雅酒543箱(450ml×4瓶)。經(jīng)亳州市價格認定中心價格鑒定,該批假冒“古井”酒價格為73470元。案發(fā)后,被告人馬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
渦陽縣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馬某、劉某以獲取非法利益為目的,未經(jīng)注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近年來,侵犯商標權犯罪屬多發(fā)性犯罪,不但給被侵權商標造成了巨大損失,同時,嚴重影響了市場經(jīng)濟的正常運轉,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及合法權益。“古井貢”、“古井”商標是“中國馳名商標”,對侵犯此類商標權的行為尤應依法予以嚴懲。渦陽法院對此類侵犯商標權犯罪案件依法予以嚴厲打擊,有效地維護了注冊商標的合法權益,為促進知識創(chuàng)新營造了良好地發(fā)展環(huán)境。(劉志剛 張鵬程)